这是开年第一部我想要二刷的影片。
这是我第一次坐在荧幕前,身冒冷汗。并不是因为它的剧情有多么峰回路转,或是演员的演技有多么高超,而是因为它所反映的社会现象着实令人捏一把汗。
身为一名22年前的杀人犯,在法律追溯期过了以后,公然出来贩卖书籍,挑衅警察。这里存在了一个可能性:如果法律无法制裁的话,那么可以靠社会舆论让他得到比坐牢更残忍的惩罚。
很可惜没有。
倒不如说恰恰相反。他的身份成功的成为了一个噱头,在年轻人中收揽了大批粉丝。上报纸、上电视,公然展开签售活动,粉丝群体异常庞大,而那些举着标牌反对的人只能在角落里取得一席之地。
记得在记者采访的时候,“很帅”“很有趣”成为了追捧他的主要理由。有一个学生他说的话我记得非常清楚:“毕竟是22年前发生的事情了,现在想来也没有什么实感。”
没有实感。可是他们并不知道,那些年的幸存者们因为真凶的再次现身而被重新投入了当年的惨状里,无法自拔。可这些对于吹捧作者的人来说又算的了什么呢?只要有趣就可以了,只要长得帅就可以了。这里并不是在批评他们。人之常情,离自己很远,和自己无关的事情,人们往往会忽略掉当事人的感受,只顾自己愉快就好。这算是对现代社会弊病的一种批判,也是一种警示。虽然与片中的事件还没有发生,但如果发生了,想必群众的反应也和片中一样,别无二致吧?
最可怕的是,在电影结尾,机场的大荧幕上,有一个电子广告牌,这样写道:“《追逐黑暗》即将出售”。这本书是真正的真凶在监狱里所写下的,恐怕也会大卖特卖吧。
结尾的彩蛋非常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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