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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精英(TV版)

类型:国产剧大陆2017

主演:雷佳音,邓家佳,莫小棋,张晓谦,王姬,许娣

导演:刘新

剧情介绍

青梅竹马的米扬和魏京暗恋了一段时间。之所以瞒着父母,是因为米妈妈是外企的白领,一直看不起大学毕业,没有正经工作的魏景。曝光后,两人的矛盾爆发了。米妈妈逼着优秀帅气的米阳找了一个“高学历、高智商、高情商”的“三高”女友。为了维系爱情,成为米妈妈眼中的精英人物,魏景决定勇敢地进入一家“洋企业”。由于误会,她甚至进入了世界500强外企之一的工作,成为了一名“洋”白领。然而,原本是优秀罪犯的米扬却因工作失误被调入社区当警员。两个人的身份完全颠倒了,这种差距也让他们的爱情充满了考验。两个年轻人一边努力,一边调整着自己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艰辛和工作中的困难,他们用爱给彼此勇气。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没有人敢称自己为“精英”。只有坚强乐观,才能收获幸福。

2014年,慢粒白血病患者陆勇因帮助上千名病友购买印度仿制瑞士抗癌药“格列卫”,而被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493名白血病患者联名写信,请求司法机关对陆勇免予刑事处罚。2015年1月,检方最终做出撤诉决定,陆勇无罪释放。

这一事件成为电影《我不是药神》的故事原型。电影热映,但事件背后的问题仍然困扰着人们。

2014年陆勇案刚刚爆发时,我们曾对陆勇进行了专访,请他讲述了患病前后的经历及购买印度仿制药的缘由。陆勇的个案之后,我们更希望大家能由此关注更多医学干货,所以同时奉上一篇相关的书籍整合。

为何要将“仿制药”归为“假药”?陆勇行为是否算“销售假药”?如何解决国内诸多患者无力承担高昂药费转而购买国外“仿制药”的现状?国内药品管理制度以及医疗保障体系能否解决该现状?

事实上,这件事情暴露了一个非常深刻的社会问题。中国普通大众如何才能合法地用上抗癌新药,可以写一本书来探讨。很可能,最终的解决方案,必然是政府、药厂、公益、患者四方合力解决,任何一方都无法单独承担。

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婷

中国仅两三种自主研发靶向治疗药物

2002年,江苏无锡的陆勇被检查出患有慢粒白血病,随后开始服用瑞士诺华公司生产的名为“格列卫”的抗癌药。此药可使慢粒白血病患者病情稳定,维持正常生活,但需要持续服药。每盒(120粒装)售价在23000-25000元。

陆勇对新京报记者介绍,2004年,他偶然得知了印度在生产“格列卫”的仿制药,价格却只有3000元。试吃了一个月的印度“仿制药”后,各项指标均正常。2004年8月,陆勇将印度仿制药的消息告诉了慢粒白血病病友。2011年8月,在多位病友及印度制药公司的建议下,他购买了三张有国际汇款功能的信用卡,病友们将药款打入到此信用卡内,再由他转汇给印度的制药公司。

2013年11月23日,陆勇因在淘宝店上购买用别人身份证开立的信用卡被湖南沅江市公安局逮捕,罪名是妨碍信用卡管理秩序。后经调查,陆勇被认定除妨碍信用卡管理秩序外,还存在销售假药罪行为。

2014年3月,陆勇被取保候审,7月21日,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罪、销售假药罪对陆勇提起公诉。

以陆勇事件为原型的电影《我不是药神》。

司法机关以“销售假药罪”对陆勇提起公诉,是因为印度生产的该种仿制药品并未获得国内药监部门的审批,属于“假药”。何为仿制药?国内法规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仿制药”的概念始于1984年的美国。当时美国有约150种常用药的专利期已到,而大药商认为无利可图,不愿继续开发,这些药成了无人认领专利的药品。美国出台法律规定,新厂家只需证明自己的产品与原药生物活性相当即可仿制,从而出现了“仿制药”的概念。“仿制药”与“专利药”在剂量、安全性、效力、质量、作用、适应症上完全相同,但平均价格只有专利药的20%-40%,个别品种甚至相差10倍以上。

在中国,因国内的药物价格高昂,很多无法负担正规渠道药品的患者转而选择从印度等国代购仿制药。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血液科主任江倩教授介绍,目前,慢粒白血病的治疗方法以靶向治疗药为主。骨髓移植以及化疗因为副作用巨大且多复发,已经少有人选择。而就靶向治疗药来说,“格列卫”因其发明时间最早,临床效果最稳定,成为学界及患者最认可的靶向治疗药物。

“目前全世界的靶向治疗药物有150多种,我国自主研发的创新靶向治疗药物只有2、3种,集中于肺癌及淋巴瘤领域。”哈尔滨血液病肿瘤研究所所长,慢粒白血病专家马军介绍,在慢粒白血病领域,我国没有自主研发的创新型靶向治疗药物。

国内患者从印度代购的仿制药主要包括治疗白血病的格列卫、治疗乳腺癌的赫赛汀、治疗肺癌的易瑞沙、治疗肾细胞癌和肝癌的多吉美等。

据媒体公开报道,这些抗癌药物从欧美医药公司进口,在国内售价昂贵,易瑞沙每盒5400多元,一个月需3盒至少16200元;格列卫一个月服1盒至少23000元。这样高昂价格使得许多癌症患者不得不选择从印度代购仿制药。

国产仿制药使用人数正在逐步上升

作为仿制药“大户”,印度一度被称为“世界药房”,缘何印度可以大肆生产“仿制药”?医药公司或药品发明人发明一种新药之后,需要在不同国家申请专利,以获得专利的特殊保护。以陆勇代购的“格列卫”为例,瑞士诺华制药公司为“格列卫”药品在我国申请了专利。在专利保护期内,我国医药公司不得生产相关“仿制药”。这也是过去十几年来,我国不能够生产“格列卫”仿制药的原因。

在各国的药品管理实践中,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同时也为了防止专利权人恣意滥用专利垄断特权,有很多国家对“专利的特权”留下了一条可以变通操作的余地,那就是“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指,在特殊情况下(如危害公共健康、妨碍国家利益等),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由政府授予、许可其他企业使用某项专利。

国家产权局条法司一位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介绍,我国虽然有“强制许可”相关制度,但还没有个人或政府部门申请过实施强制许可,因此,强制许可制度也从未在抗癌药领域实施过。

而印度的专利保护法相对宽松,药品专利保护在印度执行也不像我国国内如此严格。2005年1月生效的印度专利法只对1995年以后发明的新药或经改进后能大幅度提高疗效的药物提供专利保护,而不支持原有药物混合或衍生药物专利。同时,印度政府还根据需要实施了“强制许可”制度。因此,印度可以忽视专利保护法的限制,生产大量抗癌仿制药。

陆勇购买的治疗慢粒白血病的印度仿制药。陆勇供图。

不过,印度的做法在国际上也引起诸多争议。直到今天,还有很多印度的仿制药在一边出售,一边与原来的研发厂家进行专利法律战。

有媒体针对此案例呼吁,中国应学习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医保买单”,化解“保护知识产权和大量患者的救命需求”的矛盾,但马军对新京报记者表示,2013年4月,“格列卫”在我国的专利保护期已经到期。2013年7月,我国已经开始生产“格列卫”仿制药,售价约3000元每盒。且自2013年以来,全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省市自治区将“格列卫”纳入到了医保范畴,无论进口“格列卫”还是国产的仿制“格列卫”都在报销范围之内。

北京大学血液病研究所副所长刘开彦也介绍说,从临床来看,使用国产格列卫仿制药的患者正在逐步上升,“能够上市的药品,在疗效上其实差不多,更多时候觉得进口药(更好)是心理作用。”

“目前我国已经有了自己的‘格列卫’仿制药。但目前售价3000元每盒,相较于印度仿制药,的确还偏贵。”江倩呼吁,国产“格列卫”仿制药的价格仍然需要降低,同时,还需要更多的地区将“格列卫”药纳入医保范围内。

马军表示,目前,我国治疗肺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的多种首选进口药都已经纳入了医保范围,马军估计,纳入医保范围的重大疾病进口药物已经占到20%左右,未来更多的进口药物纳入医保也是趋势。针对进口药专利权问题,马军说:“最近几年,许多进口药的专利权陆续到期,这意味着未来几年我们会有更多类似‘格列卫’的药物可以进行仿制药生产。”

了解了陆勇的个案,下面我们来整体谈谈仿制药与癌症的那些医学“干货”。

文 | 菠萝

仿制药是假药吗

人类医疗的持续进步离不开新药的不断涌现,无论是西医的抗生素、伟哥,还是中医的云南白药、牛黄清心丸,都对治疗疾病、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做出阶段性贡献。

现代社会,新药刚上市的时候,都伴随着专利保护和品牌,因此新药又叫“专利药”或者“品牌药”,而“仿制药”,顾名思义,就是仿照“专利药”而制造出来的药。通俗讲就是我们常说的“山寨”。

和其他山寨产品相似,仿制药比起专利药最大的优势就是价格。仿制药的平均价格只有专利药价格的10%~15%,对于动辄每月花费上万的抗癌药来说,仿制药这个选择非常有吸引力。

但仿制药会不会有其他山寨产品一样的质量问题呢?

真正的仿制药是不会的。在多数国家,要成为仿制药上市,标准是非常高的。美国FDA规定,仿制药必须和它仿的专利药在“有效成分、剂量、安全性、效力、作用(包括副作用)以及针对的疾病上都完全相同”。这在中国叫“一致性评价”。

打个比方,“狗不理”是一个品牌专利包子,要做一个仿制包子“猪不理”,那么“猪不理”必须在包子大小、调料成分、肉菜混合比例、褶子数目、吃完后消化排出速度等方面都和“狗不理”一致。

事实上,印度正规的仿制“格列卫”和瑞士诺华的品牌“格列卫”有效成分100%一样,仿制药本身的效果也经过了无数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的测试,和品牌药没有区别。

所以,单从药效上来说,它肯定不是假药,而是实实在在的真药和好药。但由于印度的仿制格列卫在中国并未登记或被批准上市,属于黑市产品,这才被冠上了“假药”的头衔。

很有意思的是,2013年格列卫全球专利到期后,中国多家药厂可以合法生产仿制格列卫,按理说买国产仿制药就好,为什么现在大家仍然要冒险去买印度仿制药呢?

还是价格惹的祸!因为国产仿制药价格依然远高于印度仿制药。

专利药必须那么贵

上次网上有人骂,说苹果手机制造成本才1千多,居然卖5千!那如果告诉你抗癌药物生产成本才100块钱,但卖1万,大家可能要疯。我再告诉大家2014年上市的治疗丙肝的神药Sovaldi生产成本900元人民币,在美国售价为50万。

是因为药厂太贪婪,不顾患者死活了吗?

并非如此。

苹果手机也好,抗癌药物也好,主要成本都不在于原料和生产,而在于上市前的研发和上市后的市场推广。

现在一个新药的研发成本越来越高,已经超过10亿美金,即使顺利也要大概10年,而且多数都会失败。这么高风险的事情,药厂为什么要干?就是因为新药出来以后有专利保护,能够垄断市场多年,在这些年里,给药品定以高价,这样才能收回开发药物的成本。药物是个特殊的商品,但药厂毕竟是个商业公司,为了持续发展,必须要盈利。

仿制药之所以便宜,就是因为它几乎完全没有研发成本,省了几亿美金和10 年时间。因此仿制药虽然便宜但可以很赚钱。如果不给专利药市场垄断的机会,让药厂看到新药可能的暴利机会,药厂是不会有任何动力做科研开发新药的。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大家都卖仿制药,或者拿钱来投资房地产,制药本身不会有创新和进步。

当然,由于药物的特殊性,政府也不会允许市场被长期垄断,对新药的专利保护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20年。但这20年并不是从药品上市开始算,而是从很早期,药物进入临床实验之前就开始算了。 由于药物的开发需要10年以上,因此很多专利药上市的时候,20年专利保护期已经过了一大半了,新药在市场上真正垄断的时间只有几年,在那之后,专利过期,仿制药就会大量进入,极大地压低药价。 这从另外一个角度促使药厂要在短暂的垄断时期把药价定得尽可能地高,毕竟春宵苦短,好日子有限。

总之,为了整个社会新药研发系统的持续运转,专利药必然贵, 甚至必须贵,才能维持对创新药厂的吸引力。期待专利药降到和仿制药一个价是不可能的。

退一步说,即便每月卖1万的抗癌药降到 2 千,恐怕仍然不能解决很多人用不起药的问题。所以最根本的问题不在于专利药是不是太贵,而是能否有更好的系统帮助低收入患者出这笔钱。

我能想到几个大方向:

药厂:改变药物开发模式,尤其是积极寻找能预测疗效的生物标记物,精准寻找临床试验人群,减小临床试验规模,提高成功率,降低成本。

政府:推动本土药物开发,增加竞争。积极推进医保谈判,降低准入药物价格。打击无效的“中国神药”,避免患者浪费宝贵资金。

个人:提前购买大病保险,避免侥幸心态。寻找可靠信息源,不要盲从身边的“热心人”和隐藏在山中的“神医”。

公益:帮助切实需要的人群接受最基本和最有效的医疗,但必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把钱发放给个人。

为什么印度有便宜仿制抗癌药

而中国没有

在很长一段时间,“格列卫”、“易瑞沙”、“多吉美”等抗癌药物,除了昂贵的品牌药,只有印度才有便宜仿制药,全世界其他地方都没有。这是为什么?

有两个原因,第一,印度仿制药水平很高;第二,印度政府专利保护上不作为。

印度是全球主要药物出口国家,有“世界药房”之称

正常情况下,仿制药必须在品牌药的专利过期以后才能上市,不然专利岂不是成了摆设?比如“格列卫”全球专利到期是2013年,在那之前,理论上其它厂家都是不能卖仿制药的,不然就是侵权。美国、欧洲,乃至中国都是严格执行药物专利保护的。这些地方有很多制药厂早就想仿制“格列卫”,不少公司实际上连仿制药都做好了,但是都只能放在仓库,不敢卖,眼巴巴等着2013 年专利过期那一天零点钟声的敲响。

但印度政府不吃这一套,它搬出了专利法中最狠的一招: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是专利法中为了防止公司滥用专利权而加上的制衡条例,简单说就是政府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在专利没有到期,且不获得专利拥有者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支付少量专利转让费,就授权仿制药企业合法仿制并贩卖相同的药品。说白了就是政府可以“强买”。这就像一个黑社会老大找到“狗不理”董事长,说你的包子配方我先拿走了,一会儿去找人生产,但你也不要伤心,还是有好处的,因为我卖一个包子给你一分钱。

“强制许可”这个条例最初的意义是为了防止落后国家因为买不起专利药而无法保证国民基本医疗和国家安全,通常是在传染性疾病暴发时候使用,比如艾滋病、埃博拉等。不少国家对抗艾滋病药物都是“强制许可”,卖得非常便宜,保证大家都能使用,其中不仅有非洲国家,还有泰国和巴西这类不是特别穷的国家。

对抗癌药使用“强制许可”,争议就要大得多,因为癌症并不传染,对整个社会而言危害没有传染病大,不至于对国家安全产生威胁。但反过来说,穷人买不起抗癌药只能等死,是否也算是国民基本医疗得不到保障,有损国家安全?于是各个利益方开始吵个不停。

在其他国家都还在民主争论的时候,印度政府果断出击,二话不说,“强制许可”了几个欧美药厂最重要的抗癌药物,授权给印度本土制药厂仿制,包括前面提到的“格列卫”、“易瑞沙”、“ 多吉美”。印度政府给出的理由是这些药实在太好了,但印度人民买不起,所以不好意思了。仿制药出现后,这几种药物在印度的价格瞬间降了90%以上。由于印度的仿制药公司水平非常高,药物质量非常好,真正的价格便宜量又足,这些仿制药不仅满足了印度国内需求,更是成了走私药品的热门源头。

印度的这种做法受到了很多没有保险的群众和慈善组织的热烈欢迎,但拥有专利的药厂非常恼怒,但却几乎无能为力。诺华为了“格列卫”专利保护,和印度政府为了打了十多年官司,最后还是被“印度政府”判决输给了“印度政府”。和政府打官司怎么可能赢呢?

“强制许可”是把双刃剑,它帮助了很多发展中国家解决基本医疗问题,但同时导致药厂对开发针对发展中国家的药物毫无兴趣, 因为做出来了也卖不了什么钱,这种项目往往只能靠慈善推动,比如盖茨基金会。

埃博拉病毒在非洲猖獗已久,一直无药可治,也没有疫苗,很大原因就是因为没钱赚。2014年在非洲再次大暴发,死人无数,但由于传到了欧洲和美国,立刻引起了多个药厂的注意。短短一年,好几个公司的埃博拉疫苗和药物都已经治愈了猴子模型, 甚至有了良好的临床效果。要推动新药,还是必须有经济利益驱使。

我猜测,未来印度还会对更多的抗癌新药在专利保护期间进行 “强制许可”,而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则应该不会。对于应该优先保护专利鼓励创新还是优先保护患者的争论还会长久地继续下去。

这注定是个没有正确答案的话题。

《癌症·真相:医生也在读》(作者:菠萝 版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年10月)

本文系独家内容。作者:新京报记者 张婷;菠萝;编辑:走走,从一到一。采访内容原刊于《新京报》2014年12月24日b17“中国眼”版面,书籍整合内容选自《癌症·真相:医生也在读》,经出版方清华大学出版社授权刊发,作者:菠萝。本文内容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欢迎转发至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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